更新时间:2007/12/21 08:48:30 | 点击数:
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
更新时间:2007/12/21 8:48:30 | 点击数:2852
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

一、学科建设指导思想
以湖南省高等学校“十一五”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以及省重点学科评估验收指标为指南,牢固确立学科建设在教学、科研中的龙头地位,坚持以人为本,突出自主创新,全面加强光学学科建设,进一步巩固学科已有优势,努力形成学科自身的特色;力争在“十一五”末期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条件,达到硕士学位点授权条件。
二、学科总体建设目标
(确保通过省教育厅重点建设学科的评估验收;通过建设后本学科达到的水平;成功申报硕士学位点。)
全面按照湖南省教育厅重点学科的要求进行建设,强化学科建设自评机制,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;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;建精良学术团队,力争使本学科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1-2人,教授8-10人,博士6-8人;大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,营造良好学术氛围,及时掌握国际前沿学术动态;加强教学、科研条件与基地建设;以研究所、学科基地和“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”为依托,将学科建设与技术服务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有效结合;联合攻关、激励创新,紧跟学科前沿,创造有影响的突破性成果;力争“十一五”期间发表学术论文100篇以上、SCI、EI收录论文达30篇以上;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-2个、省自科或科技项目2-3项、获省级以上奖励1-2项;使本学科建设及学术影响达到省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,一次性通过省重点学科验收,成功申报光学学科硕士学位点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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